🍇旻瑚的灵修笔记

读经日记 罗马书1章| 上帝的义

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;这义是本于信,以至于信。如经上所记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——罗马书 1:17

上帝的义是救恩的原因。「上帝的义」必不可当作祂在祂本身是义的那个义,而是祂使我们成为义的那个义,这在福音中借着信发生。

所以,奥古斯丁在他《论精意与字句》3一书第十六章写到:「上帝的义是祂注入为要使人为义的那个义。」他在同一书中第九章说到同一件事。

上帝的义必须跟人从工作而来的义区别——如同亚里斯多德在《伦理学》中清楚指出的,他说,义在行动之后,跟着行动而来。但根据上帝,义在工作之前,工作是它的结果。同样的,除非人首先被分别为圣,拥有祭司的职分,否则无人能作祭司的工作。未被称义之人的义行,这样的工作是愚昧的、戏耍的,和马戏团的表演者的作为相似。

人的教训显明人的义,亦即,他们教导谁是义人,以及人如何能够在他自己和别人之前成为义。但惟有福音启示上帝的义——亦即,在上帝面前谁是义人,以及人如何是和成为义——惟独借着一个人相信上帝的话的信.「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」(可16:16)因上帝的义是救恩的原因。他既得以完全,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,(来5:9)

路德在他第一本诗篇注释中,说到罗1:17-18:“Haec est conclusio totius Epistolae S.Pauli ad Romanos”(WA 3,174,14)。很重要的是这句话出现在他注解诗 31:2时:「以你的公义[in iustitia libera me]解救我,」因为,正如路德在他后来的时候经常说的,引起他很深的灵性麻烦的乃是「上帝的义」这句话,特别是当它是跟福音的「好消息」连在一起来加以了解时。

我是旻瑚,这是我的 灵修笔记, 欢迎您使用 邮箱订阅 💗

Thoughts? 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