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; …所以,你们必须顺服,不但是因为刑罚,也是因为良心。 (罗马书13:3,5)
作官的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因此如果我们行善了,就不应当惧怕,如果惧怕,就是惧怕人而不敬畏神了。并且这里说了,顺服也是因为良心的缘故。如果在良心这把尺子上也已经尽忠,那么就不要惧怕。相反,如果良心上都知道没有尽忠,那么就应当惧怕,无处可躲,因为作官的不是空空的佩剑,那剑的威严必然会刑罚下来,这种惧怕感是好的,无所谓感或者躲避感或者叛逆感,是恶的。
今天我和姐妹花了半个小时讨论并得出以上原则,又谈了具体如何应用这个原则: 在领导布置一个任务时,当下先不要拒绝,可以沉默,或者说好的,但不要说不。以后可以循序渐进地、分步骤地、客观地说难处,不要给领导过高的期望,也不要接受领导给自己的压力,因为人们就是这样强逼基督做王的,何况我们不是救世主。尽力而为了,但是不能保证任何神没有应许和客观规律以外的事。
具体来说,良心一定会提醒自己,会知道是否过界、是否未尽忠,但是要具体去执行的时候,很可能内心没有力量去遵循,或者没有具体的智慧去遵循,此时正是恩典之约显现的时候,正是投靠基督的时候。求从上头的圣灵来的智慧,圣灵一定会赐给我们。
首先求基督使我心灵安稳,不要惧怕已经尽忠以后的拒绝;然后可以和领导去循序渐进地好好沟通、达成平衡;并且,我们总是有自由在充分评估以后更换工作;最后,在这些操练中,正是基督生命成长时。
我觉得这就是我自己最看中的,为了基督的样式在我身上模成,就宁可选择这条磨人的路。我的主应许了,投靠祂的我必不至于羞愧。
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……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,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。 (罗马书13:8,10)
爱人的时候就是经历神的时候,没有任何时候比尝试去爱人更能认识到自己是罪人,去爱人?真是没有力气没有智慧的。这个时候正是经历恩典之约的时候,认识到只有基督的爱是真爱,祈求把人带到舍己的基督面前。
黑夜已深,白昼将近。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,带上光明的兵器。 行事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昼。不可荒宴醉酒;不可好色邪荡;不可争竞嫉妒。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,不要为肉体安排,去放纵私欲。 (罗马书13:12-14 和合本)
先要脱去黑暗的行为,才能穿上主耶稣,具体来说,英语原文是“不要去思想肉体的欲望”,而是在日常生活中,就是像刚才提到的,爱人无力,拒绝无能的事情上,就在当下,祷告祈求与我们同在的圣灵,告诉姐妹们,一起讨论一起读经一起祷告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