🍇旻瑚的灵修笔记

读经日记 罗马书2章|律法vs律法的功用

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,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,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,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。——罗马书 2:14-15

说「律法的功用写在他们心中」是一回事,说「律法写在他们心中」又是另一回事(有时我把“功用”翻译为“工作”)。

我相信「律法写在他们心中」,意思跟「爱借着圣灵浇灌在他们心中」(罗5:5)是一样的。这个爱就是基督的律法,是摩西律法的应验,宁可说它是没有律法、没有度量、没有止尽、没有限度的律法,是延伸超越律法所定规的或所能定规的一切。

但「律法的功用写在他们心中」意思是,律法的知识写在他们里面,即关乎必须作到的事写在字句上的律法,而不是使人能作到这点的恩典。因此,那些只有律法的功用写在心中的人,直到现在都不得不停留在使人死的字句之约束中。

——马丁路德《罗马书讲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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