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可以怎么说呢?——罗马书3:5
若非神主动的启示且我屈服于此,我就不能认识自己是一个罪人
因上帝若不先以这种方式从自己出来(属灵的,不是实体的或自然的),寻求在我们裹面证实自己为真实的话,我们就无法进到我们里面,而成为不义的说谎者了。因为除非上帝自己向人启示,人从他本身的自我知识不可能知道他自己是个说谎者。
但现在上帝已向我们启示祂认为我们是怎样的人,以及祂对我们判断,我们都是罪人。所以,我们必须向这点屈服,向祂的启示和祂的话语屈服,并且相信它们,因而承认它们是公平和真实的,为要在它们的亮光之中认信我们自己为罪人,因这件事我们从本身是不能知道的。
即使我用那么多的话说自己是一个罪人,也没用——除非在内心对自己有相同的感受,并在一切所行所作的事上照着去作
现在我们必须认真思考这个观念,就是光用嘴巴认信自己是有罪、不义、不真实或愚昧的是不够的;因为有什么会比那样作更容易呢?特别是你心中有平安,毫不难过的话。
不,当你用那么多的话说你是一个罪人,你必须在内心对自己有相同的感受,并在一切所行所作的事上照着去作。为着这理由,人极少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。因如果人不能容忍对自己、或行动、或意图批评的话,而立即怒气发作,拒绝承认他曾说过任何不真实的话,又宣称他总是真实和用意良好的,如何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呢?他认信自己是罪人,不想去作或去承受一个罪人理当去作的任何事情,而只想一个义人和圣人有权利得到的事。
乐意承受一个罪人所应得的处罚、伤害和不名誉的事
只有义人才配得平安、喜乐、荣耀、名誉和各种好处。所以,如果你否认自己是义的,你必定拒绝接受任何这些东西。如果你承认你是罪人,你必须愿意接受处罚、伤害和不名誉的事,彷佛是你拥有的临到你身上,以及你该得的。
上帝让你忍受一个罪人所该得的事,证明并证实你是一个罪人,并且祂不可能有错或说谎。但你却在愤怒中站起来,违抗上帝,向祂抗议,跟祂强辩,好像祂作了一些邪恶、愚昧和错误的事情。当然我向祢犯了罪,祢所作的和说的是对,哦上帝啊,祢是真实和义的; 祢对待我没错,祢也没错,因我真正是罪人,祢已借所有这一切证明我是(罪人)!
摧毁自己固执的思维,接受神的
于是,成为一个罪人意思是,摧毁这个使我们想像自己活着、说话和思想,很好、很敬虔和很公正的固执思想方式,而换上对自己的另一种了解(来自上帝的)。根据这种新的了解,我们在心中相信我们是罪人,作事、说话和活着都存着邪恶,是在错误之中,所以我们必须控告、审判、定罪和厌恶自己。「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。(诗15:5)
求神的义在我里面产生
在其他方面,我们必须以最大的热诚和热度去作善事,透过它们,好像在一种预备课程上,朝我们终必变成合适和能够得到上帝之义的目标。所以,我们的善行并不构成义,而是我们求义的祷告构成义。但善行不是主的道。主的道是上帝的义,惟独主在它们作成之后,就在祂出现在我们里面所产生的。
——马丁路德《罗马书讲义》
这里面最难的,是乐意承受一个罪人所应得的处罚、伤害和不名誉的事,除非真正认识自己是一个罪人,否则不可能认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