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里能自夸呢?没有。用何法没有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 不是,乃是用信主之法。——罗马书3:27
不义的人不是为得到义而去做,而是为着已得到的义而夸口。为着这个原因,一旦他们做到了他们的工作,就停滞不前,似乎律法早已全部成全,他们没有进一步称义的必要。
但信心的百姓终其一生在寻求成义。作这些工作,不相信他是因它们而称义,而是他想要被称义;他不是认为他因它们已成全律法,而是他想要成全律法。
他们发出这样的呼求:「祢吸引我,我们就快跑跟随祢。」(歌1:4)「我在床上寻求他,我寻求他却寻不着。」(歌3:1)「我呼唤他,他却不回答我。」(歌5:6)亦即我不相信我已得到了,我反而继续寻求,故其发出的言语叫做斑鸠的声音(参歌2:12),因为牠的叹息声非常殷切。并且,「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」(太5:6)。
所以保罗不认为自己已经得着了,他乃是竭力追求,望着标竿直跑,当他找到了,他忘记背后的事(腓3:13)。现在一个这样身内身外寻求的人,因着他求被称义和他不认为自己是义的事实,他当然早已在上帝面前为义的了。他承认自己是个罪人,因为他想被救赎和被称为义,不住地说:「免我们的债」、「愿祢的名为圣。」(太6:12,9)
——马丁路德《罗马书讲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