🍇旻瑚的灵修笔记

读经日记 罗马书3章II | 神的义

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显明 神的义;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 (罗马书3:25-26 和合本)

今天读经查考神的义,感谢神带领赐给我惊人的更新:原来查考公义的中心应该是神,以神为中心,而不是人,不是以人为中心。不然就不能理解:神的义是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。(罗3:21)

公义不应该是奖惩有序吗?公义不应该是锄强扶弱吗?

先不想这个,先不要以我对公义的理解为切入点,先从神启示义为切入点:

神的在福音上显明出来!(罗1:17)

凭着耶稣的血和人的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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