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仇敌啊,不要向我夸耀。我虽跌倒,却要起来;我虽坐在黑暗里,耶和华却作我的光。
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;因我得罪了他,直等他为我辨屈,为我伸冤。他必领我到光明中;我必得见他的公义。(弥迦书7:8-9 和合本)
围绕这两节经文讨论了很久,才明白原来我承认得罪神,得到的不是神的审判,而是神为我辩护。
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,是神代赎我罪,以慈爱拯救我的时候,也是神胜过仇敌的时候。
必再怜悯我们,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,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。(弥迦书7:19)
神不仅为我赎罪、赦免我的罪,还把我的罪践踏在脚下、投于深海。这就真是神怜悯中的怜悯~
愿这样的怜悯也临到我的家人,也让我如此恩待我的丈夫和女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