🍇旻瑚的灵修笔记

读经日记 使徒行传 25章 | 复活的意义II

告他的人站着告他;所告的,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。 不过是有几样辩论,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,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,是已经死了,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。

第二天,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,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。非斯都吩咐一声,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。

(使徒行传25:18-19,23)

凯撒利亚的新巡抚非斯都应保罗的上告带他去亚基帕王这里受审,他的总结引述说明了理性主义对耶稣的看法: 1.是宗教事件,不是民事或刑事案件; 2.是耶稣活着,但没有说耶稣复活。

->由于他不说/信复活,就错失了救恩的全部,也只把此事归为宗教。因为复活和活着不同,活了33年死过以后再活,和活了100年不同。前者是尝过死味胜过死亡的,按照昨天的默想,说明我们与他同被钉十字架,已经因罪受审判了。但是持续活着说明救主没有死过,那我们的罪就还在。感谢救主,所以救主的生、死、复活,一点都不能含糊掉,否则我们就进入地狱了。我们自己也不能以为罪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因为公义的神不可能以有罪为无罪,除非我们向神认罪、悔改。

->第二,从政府角度来说,确实只管理社会和人生的安全、生命、财产,而无法管理宗教信仰,因为良心是神的领地,没有授权给任何人,教会是基督买赎的,只授权给属基督的人。面对大张声势的管理者,不要怕他们,就算怕也可以把害怕控制在情绪中,不要让这种害怕成为辖制,而是让基督复活后赐下的圣灵掌管我们的心灵。就像保罗所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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