逾越节以前,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。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,就爱他们到底。
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,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,又要归到神那里去, 就离席站起来,脱了衣服,拿一条手巾束腰, 随后把水倒在盆里,就洗门徒的脚,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。 ”
约翰福音13:1,3-5
这里两个“就”的连词,是因果关系,可以用“所以”代替:基督爱门徒,所以爱到底;基督知道神已将万有交在他手中,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,所以在最后的晚餐上,最后一个动作,离席、束腰、洗门徒的脚?真有一个极大的反差,这个反差太古怪了,甚至愚拙,我真的不能理解。 我们看的所有影视作品、传说、文学、宗教都在讲,因他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,所以就哗啦啦,一个大事发生:显神迹;显威严;吓到人。 不,这里先解释了,因为是面对门徒,所以神要离开前,依然爱他们,爱到底。这个“到底”是指时间,爱到时间的尽头,爱到永远都爱。可已经要离世了,还能怎么爱呢?那我觉得,应该是传授独门秘籍了,只有秘籍,才能是师傅离开的时候,门徒还能带在身上的,算是师傅的精神和能力与门徒在一起吧。 但这里是,洗脚? 是神,所以永远地爱门徒,所以给门徒洗脚?
他既出去,耶稣就说:“如今人子得了荣耀,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。 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,并且要快快地荣耀他。
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,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。”
约翰福音13:31-32,35
甚至这种神给门徒洗脚的行动,是显出神荣耀的。刚才说神知道自己是神,要离开了,应该哗啦啦,显威严。这里说,是的,不仅是威严,更是威荣,是荣耀。
所以,在我看为愚拙的神的聪明,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为门徒洗脚,实际有三层意思:显荣,洁净,谦卑。 通常我们看的是第三层意思,就是谦卑服侍人,但怎么谦卑服侍人就是属神的,不提别的呢?反差太大,我真的不理解这奥秘。 原来服侍人本身不是意义,服侍人所表明的谦卑也不是价值,唯有真服侍的本体,就是基督的救赎,基督以掰开生命在十架上受死来洁净我们罪孽,才是道路:这道路隐藏着绝对的真理,是神只在这道路中显出神真正的荣耀来!并且完全人耶稣完全献上自己完全服侍—受死以洁净人,这是耶稣的荣耀;当父神把耶稣基督从死地复活,这显出父神的荣耀来;复活的基督因着赐下的活的圣灵,继续爱门徒到时间的尽头,爱我们这些门徒到永远,天天洁净我们,并不只是独门秘籍精神性的同在,而是实实在在活圣灵的有位格的真神的生命的、生动的、属灵的、交往的、教导的、洁净的、供应的、护理的、平安的、喜乐的、怜悯的、深爱的、神性的同在。这是三位一体真神的荣耀,将来这荣耀要在末后审判的日子完全显现。
阿爸父啊,我感谢你,因你向我显出你的荣耀,是在基督舍己中的真荣耀。现在我为你的荣耀祈求你,把这基督舍己服侍人的圣灵大能赐给我,好叫我去服侍家人、弟兄姐妹、邻舍——叫他们和我一起来爱慕我主洁净的大能,在关系上与你和好,在具体的事上与你有分,也叫我愿意受人的服侍。好叫你复活的荣耀在教会、在我身上、在我家中得成就。 奉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祷告的,阿门!